2025-2026年度上海邮政大楼监控中心监控大屏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2026年度上海邮政大楼监控中心监控大屏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上海邮政大楼监控中心监控大屏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零星2025-P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上海邮政大楼监控中心监控大屏维保服务,维保设备包括的20块55英寸液晶显示单元(设备明细详见下表),服务期限三年,采购预算9.7万/年。
设备序号 | 编号 | 设备型号 | 序列号 | |
1 | 1834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2 |
2 | 1832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10 |
3 | 1831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1 |
4 | 1830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11 |
5 | 1829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87 |
6 | 1828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14 |
7 | 1827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5 |
8 | 1826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6 |
9 | 1825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76 |
10 | 1824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95 |
11 | 1823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8 |
12 | 1822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88 |
13 | 1821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9 |
14 | 1820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7 |
15 | 1819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13 |
16 | 1818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74 |
17 | 1817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86 |
18 | 1816 | [大华] | DHL5500UDH-EG/ | 3E0313PAL0004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及服务区域有固定服务网点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须具备上海本地化运营团队。须在本市设有常驻办事处(出具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与代理商参与,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并提供盖章扫描件。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951827453@163.com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邮件名称为“报名单位名称+招标代理项目”。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须在本市设有常驻办事处,提供具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发票样张。
(6)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函。
(7)其他资质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4、6、7)。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缺漏,其报名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2025年7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在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3号楼2楼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
(1)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3号楼2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185号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605弄
邮 编:200041
项目联系人:陆老师、于老师
电 话:18939801823、17317757871
开户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海安支行
账 号:50360188000001761
行 号:313306131336
电子邮件:ly95182745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