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前程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前程街道办公楼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前程街道办公楼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前程街道现有办公场所无法满足日常工作开展需求,现拟通过租赁方式采购适宜的办公楼,用于街道综合办公及便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租用的办公楼与前程街道所要求的辖区相符,属此区域唯一能满足要求的办公楼,位置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完全满足核心要求,该办公楼的装修及基础设施齐全,可省却其他办公场所的设施改造费用,是符合成本要求的唯一选择。综上该办公楼在地理位置及硬件配套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租赁该办公楼具有充分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王迪、张斌、田文辉。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4.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431-81622711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长沈路13555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0431-81501632
联系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孙天悦
联系电话:13756784559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晟鑫·康诗丹郡第17【幢】1单元402号房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