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高效集约型模块化净水系统设备包采招标公告
  • 北京市东城区
  • 2025年6月17日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
正文内容: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PCDC00243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PCDC00243/0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高效集约型模块化净水系统设备包采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货物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高效集约型模块化净水系统设备包采
数量:
1台套
交货期:
2025年11月30日前交货
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海壳牌聚碳酸酯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套应用于原水(直接来源于自然水体)水质净化装置的高效集约型水质净化成套工艺设备的供货业绩,该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须包含微砂高效沉淀池,且其单系列设计处理量不小于500m3/h。
b、微砂高效沉淀池的设计出水悬浮物≤10mg/l或浊度≤3NTU。
c、此业绩合同必须为直接与成套工艺设备使用业主签订,非与设备集成商或工程总包人签订。。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2024年审计报告暂未出具,可以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每页加盖公司公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0。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17 到 2025-06-2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8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07-08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澳头石化大道中320号,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组
地址:
联系人:
焦杨
联系人:
电子邮箱:
jiaoyang4@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16086
邮编:
联系电话:
0752-5205902
联系电话:
0752-5205902
异议受理人:
焦杨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531-55651321
投诉受理人:
孙可可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437
投诉受理人邮箱: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07402
汇款说明: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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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合作:business@xunshubao.com
数据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