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 2025年8月1日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
正文内容:
公告信息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01

项目概况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4935
项目名称: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包括抽取标准范围和规则、评价内容等。(2)开展标准抽取工作:制定抽取程序,按照地域、数量、行业等要素进行随机抽取,并进行公示。(3)开展标准评价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标准化专家和专业领域专家,按照一审一核的原则进行评价,每项标准形成独立的评价报告。(4)形成总结报告:汇总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共1000项评价情况,分别形成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总结报告。(5)依据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协助完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结果/情况通报》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18时30分至2025年08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单独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均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96315-1-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073000058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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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