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库安防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 2025年4月30日
终止公告 维修和保养服务
正文内容:
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库安防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XXCG2025022A

二、标段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库安防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迈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集贤路98号名门首府邸B1幢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686800.00元)

评审得分:85.9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库安防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下室监控及智能停车系统维修保养、更换运维服务。包括管理软件、平台服务器、视频检测终端、网络交换机、车位显示屏等维修保养,以及信号线、电源线、主干光缆、线管的维修更换及后期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维修保养、更换调试并交付使用,运维期24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翁义军(组长),汪结学,张秀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1.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公园路,联系电话:1575303701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萧县政务中心B栋15楼

联系方式:0557-502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1575303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杨庆龙

电  话:0557-5020559、15753037016

附件信息:

  • [EP-XXCG2025022A]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库安防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正文

  • 供应商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双签竞争性磋商文件

  •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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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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