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
  • 2025年9月29日
终止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350124]FJGRX[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闽清鑫天都超市有限公司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22-3号二楼 450,000.00元 73.4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

服务类(闽清鑫天都超市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 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 闽清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 本次采购项目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项目(二次),要求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系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中标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两年 提供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系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中标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泽禹
评审专家: 黄子玲 、 庄礼瑜 、 林强 、 高宁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① 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 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③ 开户名: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银行账号:1543860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采购:0.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2.符合性审查中,福建源信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技术未响应完整,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或按实结算金额达项目两年总预算金额(200万元),则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清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599号

联系方式:0591-2235766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7号香缇郡(四区) (地块四) S6#楼5层06商业(六一北路福建海峡银行正对面)

联系方式:0591-83326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郭叶青

电话:0591-83326191

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闽清鑫天都超市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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